随着网络的发展,很多品牌都开始追随当前大众的潮流,并把这些潮流元素加入自身的品牌之中,以求迸发出新的火花,扩宽自身品牌的受众人群。
这个想法是好的,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可以让自己的品牌更受大众关注,但我真的想劝上一句:
别让“潮流”毁了你的品牌。
问我何出此言?那还要从苹果官网现在还出现在首页的“强的很”说起。
温馨提示:接地气不代表大白话,跟潮流不代表玩复制。
说真的“强的很”这三个字真的改变了苹果在我眼中的品牌形象,苹果通过文案给我的力量不再是科技改变世界,反而像是一只被逼的困兽发出嘶吼:我强的很。
点进MAC pro,“快的吓人”、“快的太吓人”等标语更是让人怀疑苹果是不是请不起好的文案了,这种大白话文案为什么会出现在一直以“简洁、优雅”为形象标签的品牌中。
回想苹果之前的广告文案,Iphone4时期的“This changes everything. Again.”体现了苹果可以改变世界的自信,Ipod上市时的“将一千首歌装进口袋”除了体现内存足,更是给人一种自由自在的感受,这些都在日后铸就了苹果的品牌形象。
对比一下“强的很”,可能是我能力问题,除了知道你确实很强,我好像也读不出来其他东西了。
其实不只是苹果,现在有很多品牌过分追随“潮流”,追求接地气的表达方式,导致离品牌最初的形象越来越远,最后在消费者眼中降低了格调,坠下了神坛。
看到苹果,让我不仅又想起了两个品牌——“锐步”和“踢不烂”
锐步作为一个运动品牌,在最初的品牌定位之中就是健身、运动,“炼出自我”广告语,寻找健身的明星做代言等方式都非常符合品牌的定位。
但后来随着潮流文化的兴起和介入,锐步开始寻找女团做代言人,追求时尚潮流,加入了潮鞋大军后才发现,其实锐步并没有其他已经打造潮鞋标签的品牌能打。这样一来锐步丧失了自身原本的市场特点,成为了一个并不出众的大众品牌。
反观“踢不烂”,我们在之前也专门出过一期内容来聊这个品牌在最新的广告内容中体现出来的品牌精神。随着潮流文化的兴起,工装风格其实也是非常流行的一种风格,但“踢不烂”其实并没有展现出来那种工装潮流的内容,依旧将冒险等元素作为自己的品牌形象元素,更加展现了品牌的独特性。
对于消费者而言,消费者在购买品牌时有一点重要的心理就是彰显本身的独特性。所以具有个性的品牌会大大提升消费者的消费欲望。作为品牌主,应该更加清晰自身的品牌定位和品牌形象,打造个性化的品牌标签,别让“潮流”毁了你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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